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11-12 发布人: 丁乾桀 浏览次数: 248 |
校内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豫市监〔2020〕104号)的要求,根据学校领导指示,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并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予以公布,请各部门及时下载《告诫书》,对照《告诫书》的内容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于11月13日(本周五)12:00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财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c@zkn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黄腾飞(66103)、丁乾桀(6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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