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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国资办)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8-03-12    发布人: 钟富胜    浏览次数: 969

财务处(国资办)工作职责

  

财务处(国资办)是学校财务、资产及招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项财务、资产及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2.合理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及年度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同时,积极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做好宏观调控,力求综合平衡,切实防范财务风险,为领导经济决策当好参谋;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广开财源,组织申报、争取更多财政收入。科学配置学校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

4.按照规定开展事业经费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如实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准确提供财务信息;

5.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制定非税收入、应税收入管理办法,管理学校各种收费事项;

6.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筹措、支付等工作,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7.办理校内、外资金结算和管理校内资金调剂业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配合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人员经费核算和发放工作,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负责其他经济活动涉税工作;

9.负责全校各类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工作,做好资产信息统计及资产清查、资产处置等工作;

10.负责全校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做好分散采购工作;

11.做好会计、资产、招投标、经济合同等档案的管理工作。

13.对全校各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工作实施领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全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1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的定编、设岗、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和调配等工作,负责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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