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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04    发布人: admin    浏览次数: 287

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所有的报销票据要先审核,票据必需规范、合法,方可报销。

2.201191开始,正式教职工领取的各种补贴,超过500元的,全部随工资发放,直接转入工资卡中,同工资合并计算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每月需要发放的各种补贴,如果办完手续交财务处的时间早于当月发放工资时间,则随本月工资发放;如果晚于本月工资发放时间,则随下月工资发放。

3.购置办公用品、体育器材、电脑耗材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不需要办理固定资产手续的物品购置,必须提供用品清单。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财务处

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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