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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口师范学院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8-17    发布人: admin    浏览次数: 273

 

 

 

 

 

 

 

 

 

 

周口师范学院文件

 

 

院政发〔200630


 

 

 

关于印发周口师范学院

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学院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院的正常经济秩序,保护学院、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院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周口师范学院收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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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院的正常经济秩序,保护学院、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院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院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院内服务性收费。

事业性收费是指用于学院的教育事业发展不以营利为目的,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在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的事业性收据的各项收费。我院的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公共考试费、普通话水平测试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费等项目。

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指学院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以学生和教职工为服务对象的经营实体收取的服务费用。这种收费使用税务发票,并依法纳税。

院内服务性收费是指院内各部门及各经营实体之间发生的服务性事项而收取的各种费用。这种收费项目如需有关部门批准,应在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三条 根据《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办理收费许可证。我院各类收费项目,均由财务处统一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方可收费。

第四条 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我院的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采取其它票据进行收费,更不得私印专用收据。收费票据由财务处统一购领和管理。

第五条 我院的事业性收费收据统一使用“周口师范学院收费专用章”,其它印章不得用于各项事业收费。收费专用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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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用此章。

第六条 学院各项事业收费由财务处统一管理核算,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要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七条 学院事业性收费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省财政专户,支出由省财政部门按照学院年度预算批复及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统一核拨,保证用于学院办学支出。

第八条 收费标准的调整是由财务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方案,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执行。

第九条 学费收入是学院经费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费收取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院内各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收费的管理,学费收缴由学生处和财务处牵头,各系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对收费工作做的比较好的部门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 学院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费减免政策,对我院获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学生实行免收当年学费,其他费用应照常缴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收取学费,减免办法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一次性缴清各项费用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订缴费计划,财务处和学生处要及时通知学生按计划缴费。

第十一条 学院对学生收费项目实行公示 制度,从事收费的工作人员应是财务人员或财务处指定人员,并要办理执收公务证,持证收费。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组织收费工作。

第十二条 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不得多收、少收和漏收,所收费用都在财务处统一核算,开具统一的收费票据,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不得坐收坐支、截留、挪用。

 第十三条 由财务处代收的各项代管款项,如教材费、公寓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要分项专户管理,认真做好成本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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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在学生毕业时及时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学院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收费管理,自觉遵守学院收费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教育财务  收费  管理办法  通知

 


办公室                   20066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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