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教资清〔2007〕1号 关于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省属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方便联系工作,确保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 展,经研究,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资产 清查信息联络制度,并确定办公室2名同志为联络员。请各省属高等 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本 通知后,尽快确定1-2名联络员,并于2007年3月7日前将联络员名 单(包括姓名、职务、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 箱)传真到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联络员的 主要职责是:与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保持有 效信息畅通;定期登陆“河南教育财会网”(网址 HTTP://WWW.JYCK.GOV.CN)察看、下载资产清查工作通知、简报, 并及时向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报告;定期向 教育厅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 况。 另:各单位联络员名单报送情况和联络员工作情况将列入资产清查 评优表彰考核内容。 河南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联络员 蔡 娜 史洪川 电 话:0371-69691856 69691859 传 真:0371-69691858 邮 箱:shihongchuan@hadoe.edu.cn 办 公:教育厅财务处805房间 二○○七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