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周口师范学院经费支出票据审批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07-10-18 发布人: admin 浏览次数: 125 |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审批程序,财务处印制了《周口师范学院经费支出票据审批单》,请各单位及时到财务处领取。今后凡报销公用经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 其他公用支出)者,均要在《审批单》指定位置粘贴需报销的原始凭证,将审批单上 所列项目填写完整,并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如有疑问,可到财务处咨询或打电话联系(联系人:何处长;联系电话:8511986)。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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