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精神文明奖已经发放 |
发布时间: 2008-03-28 发布人: admin 浏览次数: 152 |
2007年度精神文明奖已经发放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颁发的《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对全院在编教职工、离退休职工进行奖励。以表彰教职工们在2007年度为学院的和谐和发展付出的辛勤劳动及对学院工作作出的贡献。奖励标准为:在岗教职工按2007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两个月的基本工资;离退休人员按照2006年标准增加一倍。望各位教职工到银行刷卡核实。若有什么问题,请向财务处咨询。
财务处联系电话:8511986(何处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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